看被重组方的性质和规模。
如果被重组方和重组方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企业,那就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被重组方前一年末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达到重组方相应项目的100%以上的,要重组结束后运行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才能申请IPO。这个可以看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
如果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如果三个项目超过重组方相应项目的20%的,运行一个会计年度,超过50%的,运行24个月;过100%的,运行36个月以后才能上报。
如果一年内有多个被重组方,那是要合并计算的。
看你的ID也是干投行的,这可是基本业务知识
您好,最长时间是三个月,对重组企业的经济效益状况、资产财务状况、内部组织机构状况、人员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时限是三个月。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除了可以通过IPO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现上市外,还可以通过重组方式实现上市(市场上又称为借壳)。
需注意的是,创业板公司不能作为重组上市标的,金融创投类企业目前不允许通过重组方式实现上市。
根据现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重组上市在发行条件和审核要求上等同于IPO。
IPO较重组上市优势在于股权稀释比例较低、上市操作过程明确。
重组上市较IPO优势在于审核周期相对较短。
另外,重组上市对重组方要求门槛更高,重组方只有具备相当的盈利能力,才能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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