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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损失范围定是什么样的

杨** 湖北-襄阳 反不正当竞争咨询 2018.07.03 23:05:41 652人阅读

最近我朋友刚刚参加一份工作,但是他也没竞争那个职位付出了很多,请问有关不正当竞争损失范围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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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因此,被侵害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受到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而且,其因为调查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2018-07-03 23:08: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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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违反本法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应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负责赔偿受害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失。但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则不应仅限于损害赔偿,仍应依照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方式的规定加以确定。这就是不正当竞争损失范围定的相关内容

2018-07-03 23:0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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