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足与不足是由司法机关判断的,整个的侦查阶段的任务都是搜集证据。刑事拘留期限阶段放不放人的关键,是检察机关有没有批准逮捕,如果不批准当然要放人。但放人不意味着证据不足,侦查工作还在继续,除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上是对刑事拘留证据不足30天不报捕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满意。
2018-06-20 17:00:00 回复
没确凿证据的,显然检察机关不会批准逮捕,原则上,应当立即释放,但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上是对刑事拘留证据不足30天不报捕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您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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