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表弟因为年少不懂事,做错了事现在被公安书面传唤,我们想知道对于书面传唤几次会追逃的有关内容,
给受害人造成轻伤以上,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逃避传唤,公安机关就会上网追逃,网上追逃是全国性的,没有销案之一都存在。
2018-06-19 21:14:26 回复
传唤和网上逃犯是两码事,关于书面传唤几次会追逃的问题,不是要传唤几天没去就定为逃犯的。
有犯罪嫌疑,并有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确定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经一定的审批程序, 可以上网追逃。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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