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家在老家贵州有一块土地,最近因为买卖的问题发生了一些纠纷,所以想要了解一下政府处理土地纠纷决定程序的一些内容。
政府处理土地纠纷决定程序一般有:人民政府受理土地纠纷,一般采用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调处。
1.调解:调解是由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当事人和解的一种方式。土地纠纷是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属于行政调解。它是根据《土地管理法》授权进行的,具有行政效力。
2.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仲裁的一种形式,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是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对于乡政府处理土地纠纷决定书的问题,乡政府可以送达《土地争议处理决定书》,符合法律程序。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0-11-18 11:02: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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