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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受理后可再次申请破产具体规定

陈** 河南-信阳 破产清算咨询 2018.06.09 15:25:26 83人阅读

我公司之前申请破产没有被受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不予受理后可再次申请破产具体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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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有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即债务人没有达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限,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驳回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2018-06-09 15:32: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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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为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
以上是不予受理后可再次申请破产具体规定

2018-06-09 15:2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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