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是常年在外务工的,因为现在国家政策好了,他打算回来种地,可是对于他的地对方却不愿意归还,协商未果,她想咨询下对于村民土地的矛盾纠纷该怎么办,谢谢。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结合相关政府文件内容,农村土地确权的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2018-06-08 09:11:52 回复
(一)农民外出打工多年抛荒,返乡要田引发纠纷。九十年代开始,农民外出打工增多,关于村民土地的矛盾纠纷的问题,加之当时的政策,农民需要缴纳与承包土地成比例的上交款,外出人员转包土地或者抛荒,口头协定或村组转包给了其他群众耕种多年,返乡后索要自己的土地,而实际种植土地的农民不愿归还,为此纠纷不断。
(二)土地实际耕种面积大于土地产权证,按证确权导致农民不满。这个问题从开始分田就存在,可能由于为了规避税费,把实际耕种的面积缩小后上报,或者多年前开荒扩充了自己的土地,一直种植延续至今,使得土地权证上的面积小于实际耕种面积,在确权时是按照在册的面积进行确权登记颁证,致使农民不满,于村组产生矛盾纠纷。
(三)土地权属关系不清晰,确权“要田”引发纠纷。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年代久远,加之之前的登记工作不细,出现面积和位置不明情况,导致邻田之间的扯皮;有的土地是多年前低价出卖或出租的,现在土地确权,农民觉得土地值钱了,想收回土地,这样因为权属关系不明不清的情况,引发了农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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