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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一下那个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纠纷的问题

赖** 广东-茂名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6.06 11:01:07 72人阅读

您好律师,我有一个朋友承包了一份土地发生了纠纷,我想问一下那个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纠纷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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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尤其是村民之间的土地纠纷,多是为了地邻之间某家多种了一垄半垄、某家地边过了一点界、甚至于某家拔草时往自家地里扔了一把草。对于类似这种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纠纷,一板一眼地管,根本没法管。如果不管,为了争一口气,村民之间的纠纷又往往会升级为与土地相关的案件甚至刑事案件。这样的案件看起来简单,但如果只是就事论事地解决却不简单。解决这样的纠纷的根本原则是因地制宜、切合农村实际。如果完全死搬硬套政策与法律,解决起来就会很复杂。只有了解纠纷的内在原因和当事人纠纷以外的原因,调动村级因素尤其是地缘和人缘因素,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顾及双方面子为目标才容易化复杂为简单,解决纠纷,平息矛盾。

2018-06-06 11:05:07 回复

关于恢复土地原状纠纷的回答如下:原告:被告:案由:恢复原状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将非法施工的工地恢复原状并修缮原告被损毁的房屋;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住北京市。因被告改造项目的建设,将原告的房屋划在了拆迁范围内。因未与被告达成安置补偿协议,故原告一直未搬迁,房屋未被拆除。因被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非法施工影响原告正常生活,且致使原告房屋不同程度损毁。原告将被告举报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月日,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作出《答复》,确认被告未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施工的事实并责令被告立即停止施工行为。原告认为,被告的施工行为已经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非法施工,所以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施工现场深挖的大坑严重影响了原告的通行等权利,且使原告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同时,被告的非法施工行为导致,上述房屋无法正常使用。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状贵院,请求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求。此致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第1页共2页附:1、2、3、4、原告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一份;本起诉书一式3份;施工及房屋被毁照片;《答复》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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