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除了被害人没有向公诉机关提出请求外,一般来说是由公诉机关(检察院)向法院提起的。检察院提起诉讼本来就是它的职责,它的经费是由国家支持的,你让检察院来缴纳诉讼费用,不就是用国家的钱缴纳诉讼费,法院再把收到的诉讼费上缴国库,这岂不是多此一举吗!再说,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来就是为了平衡心理的创伤,国家还能再去要求诉讼费用吗!
公证当然要找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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