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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土地写成儿子的明,现在父亲有病,儿子要妹妹一起照顾父亲,父亲想把土地从新分配,儿子不同意请问该怎么办
你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如父母,配偶和子女。亲姐不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但由于其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可以要求适当继承部门遗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委托当地律师代理。
一、父亲把自己使用权的土地分给儿子,父亲和儿子之前建立了赠与关系。二、大儿子对父亲具有赡养义务,如大儿子不尽赡养义务,父亲有权撤销土地赠与,收回土地。三、父亲撤销赠与的期限是一年。四、父亲对女儿的自留地不具有所有权,其把女儿的自留地分给儿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女儿有权要求儿子返还土地。五、你咨询的问题属于土地纠纷,依法由人民政府处理,所以,父亲不能通过村委会拿回土地。
这要看土地的性质,是宅基地的不能赠与,要继承。是出让的赠与不用交出让金。划拨用地是不能赠与的,须经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转让。 土地出让金: 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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