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杭州法律咨询 > 杭州担保纠纷法律咨询 > 质押关系成立后,出质人在未还清款之前,单方面将质押物拿回,是违约行为还是盗窃行为

质押关系成立后,出质人在未还清款之前,单方面将质押物拿回,是违约行为还是盗窃行为

ask****032 浙江-杭州 担保纠纷咨询 2018.05.26 22:36:13 803人阅读

质押关系成立后,出质人在未还清款之前,单方面将质押物拿回,是违约行为还是盗窃行为?出质人是否可以违约?

其他人都在看:
杭州律师 金融保险律师 杭州金融保险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14126条

你好,如果是秘密取回,涉嫌盗窃。

2018-05-27 08:38:1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金融保险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