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吉林法律咨询 > 白山法律咨询 > 白山司法文书法律咨询 > 雇主与雇员民事赔偿责任上诉状是什么

雇主与雇员民事赔偿责任上诉状是什么

杨** 吉林-白山 司法文书咨询 2018.05.25 14:52:35 22人阅读

我的一个好哥们, 他高中毕业就到了河北省工作了,现在在一个建筑公司上班,已经很长时间了,工作中受了点伤,可是公司没有管他,雇主与雇员民事赔偿责任上诉状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白山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白山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和公司发生了矛盾,雇主与雇员民事赔偿责任上诉状是上诉人(原审被告):陈某,男,汉族,日生,住本市。联系电话: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乔某,男,19日生,汉族,驾驶员,住。联系电话:。原审被告:丁某,男1日生,汉族,镇迅发建材经营部业主,住。上诉人因雇员受害赔偿纠纷一案,不服镇江市区人民法院(2010)民初字第00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简称原审判决),特向贵院提出上诉。上诉请求:请求撤销原审判决,依法审理,公正判决,切实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条件地接受调解结案。事实和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1、原审判决认定的主体(被告)错误。其
一,被上诉人原审诉被告陈某系苏C3298货车所有人,不符合事实。因为,购车买卖合同记载的买受人是陈小某,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所有人是镇迅发建材经营部,两份证据均证明苏C3298货车不是陈某所有。其
二,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系苏C3298货车实际所有人缺乏依据。被上诉人诉说苏C3298货车2009年7月转让欧明贵是陈某签字,故法院依此认定陈仁系苏C3298货车实际所有人。苏C3298货车转让欧明贵是陈某签字不假,但这不能代表货车就是陈某所有。其原因是陈小某当时不在家,故委托陈某代为签字。陈某与陈小某系父子关系。在特殊情况下,儿子委托父亲在货车转让协议上签字,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由此认定转让的货车就是父亲的则缺乏法律依据,也不符合一般的情理和逻辑。其
三,被上诉人没有提出受雇于陈某的书面协议。

2020-11-07 03:15:48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