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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有那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赵** 河南-信阳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8 12:04:41 93人阅读

朋友最近想要进行土地承包问题的解决,想请问律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什么,有那些相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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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6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2018-05-18 12:12: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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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 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第十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方与受让方达成流转承包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
  第十二条, 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
  第十三条 受让方将承包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原承包方的同意。
  第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受让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承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具体补偿办法可以在土地流转合同中约定或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2018-05-18 12:0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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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问题这个是有法律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都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内容,请工作土流网更新。

2020-11-07 00:5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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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土地承包经营权再分离的条件是否已经成熟?相关文件是什么?

    专业解答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将激活“物”(农地)的灵活性,促使农村生产力发展再一次飞跃。在承包权更加稳固前提下,经营权流转满足了农民离土离乡或留土离乡诉求,有利于解决“地从哪来、地由谁种、地怎么种”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更有效保护耕地红线。

    2024.06.03 731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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