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关系叫做婆媳关系,婆媳关系是一种不可调和的“内部阶级矛盾”;有一种媳妇叫儿媳妇,常言道“娶了媳妇忘了娘”。在这种不可调和,一触即发的紧张关系下,儿媳、女婿到底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女婿不养老能否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赡养费呢?
孝敬父母、尊敬长辈时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乌鸦反哺、羔羊跪乳是中华民族不变的经典传承,所以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而这些规定的义务是子女的义务,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也就是说儿媳、女婿没有赡养的法定义务,但作为我大中华的传统美德,法律还是鼓励儿媳、女婿尽赡养义务滴。《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说儿媳、女婿本来时没有继承权的,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还是可以继承财产的。这有个前提条件是“丧偶”。希望以上对儿媳妇和女婿有赡养义务吗 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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