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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018-05-14 02:47: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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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丈夫不向妻子支付赡养费。
赡养费,指的是子女向父母支付的生活费用,用于赡养老人。
如果离婚,未成年子女归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该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所以离婚后要赡养老婆吗这个问题是不需要考虑的,不支付赡养费。
2018-05-14 02:4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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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离婚,丈夫不向妻子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指的是子女向父母支付的生活费用,用于赡养老人。如果丈夫有第三者,并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那么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费用。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020-09-22 10:59:3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