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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王** 广东-清远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5.11 16:34:45 18人阅读

有一个朋友,因为感情的问题,两个人正在处理离婚的事情,都在财产方面出现了一些矛盾,夫妻离婚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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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018-05-11 16:4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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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请求,以不予受理为原则,但对于要求解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2018-05-11 16:3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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