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法律咨询 > 齐齐哈尔土地承包法律咨询 > 请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请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杨** 黑龙江-齐齐哈尔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1 09:37:03 1037人阅读

我叔叔最近要老家承包了土地,所以现在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司法解释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齐齐哈尔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齐齐哈尔征地拆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国家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2018-05-11 09:46:03 回复
咨询我

关于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司法解释的回答为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018-05-11 09:38:0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六条第六十三款是怎样解释的

    专业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但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除外。 临时停车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拦车或实施其他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

    2024.07.24 1963阅读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的解释有什么?

    专业解答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同意续签,但提高了劳动的条件,劳动者拒绝签订合同,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若是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24.08.16 3174阅读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婚姻财产有哪些解释?

    专业解答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024.07.21 5887阅读
  • 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专业解答数罪并罚主要是解决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了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罪,应当如何决定执行刑罚的问题。根据本条规定,对于判决宣告之前,一人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的罪,总的处罚原则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总和刑期”是指将犯罪分子的各个不同的罪,分别依照刑法确定刑期后相加得出的刑期总数。

    2024.07.20 59820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征地拆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