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婆结婚五年,生有一子,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实在是过不下去了,想要离婚。而且我孩子向来跟他比较亲,我想的是离婚抚养权归她,然后我掏抚养费。请问南宁市离婚后小孩抚养费是多少
您好,按照南宁市近几年来同类案例的支持程度,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的生活费的一般标准是每月600元--1500元左右,大多是800-1000元左右。
2018-05-02 23:05:16 回复
您好,关于南宁市离婚后小孩抚养费的问题我国法律有一定的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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