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没有误工或者没有因误工而减少实际收入的,不可以主张误工费。因此,退休人员遭受人身损害的,一般不可以主张误工费,但是退休人员如果在遭受人身损害时存在兼职工作并有实际收入,遭受人身损害虽然并未影响其领取退休金,但实际已影响了其兼职收入的,也可以主张误工费。关于退休人员误工费成功案例的回答可以参考以上的资料。
2018-05-02 12:55:36 回复
根据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根据第17条规定,误工费是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减少的收入,与受害者是否退休无关。根据第20条规定,误工费应按实际损失的工资总额计算。一般而言,没有从事其它有收入的职业的,实际损失没有减少,不能主张误工费;从事了其它有收入职业的,可以主张误工费。这是退休人员误工费成功案例的回答,请采纳。
2018-05-02 12:46:3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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