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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监视居住护照保存是怎么规定的?

肖* 广东-东莞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5.01 16:27:36 125人阅读

你好,一个朋友最近被判了监视居住,帮他问一下他的护照这些应该怎么办,监视居住护照保存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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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在监视居住期间,犯罪嫌疑人是不能办理签证出国旅游的,否则,办案单位可以变更强制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收监。

2018-05-01 16:4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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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为: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所以监视居住护照保存是由执行机关执行的。

2018-05-01 16:29: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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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居住期间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与、律师、其他人会见或者通信,但是不能由家人陪护。
2,《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2020-11-06 19:02: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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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 监视居住制度现状存在哪些问题?

    专业解答监视居住制度现状存在适用对象不统1、执行期限有差别及适用范围规定不严格等问题。由于立法没有明确固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各自的适用范围,在实际操作中必然会出现混乱,同样的情况有的适用了取保候审,有的则适用了监视居住。国家应该从立法上统一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2024.08.11 474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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