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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潘** 新疆-喀什 债务债权咨询 2018.04.22 10:55:16 1497人阅读

我借朋友一笔钱,但是朋友又将这笔钱借给另一个朋友,这样我与朋友是不是就成了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关系了?两者有什么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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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订立仲裁协议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订立仲裁协议;二是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订立仲裁协议。具体来说:
(1)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后,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其债权债务纠纷订立仲裁协议的,不能排除法院对代位权纠纷的管辖权。因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事先并无仲裁协议,法院依法受理代位权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此协议对债权人不生效。但需注意,对于超过债权人代位权请求数额的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部分,仲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在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之前,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就其债权债务纠纷订立仲裁协议的,也不能排除法院对代位权的管辖权。仲裁协议具有契约性与自愿性,其只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有效,对于第三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代位权是债权人享有的对其债权进行保全的权力,代位权人只是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力,而非债务人与次债务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其不应受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仲裁协议的约束。

2018-04-22 11:0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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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务人与次债务人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主债务人又称第一债务人,是直接承担票据付款责任的人。
2、第一债务人(主债务人)的内涵: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及保付支票付款人都是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对象。当持票人按照规定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时,付款人应按票据记载支付票款,履行应尽义务。随着主债务人的付款,所有的债务人的责任均告解除,票据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归于消灭。
3、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在履行票据义务(主要是向权利人付款)的次序是不同的。权利人首先应向主债务人请求付款,只有当主债务人拒绝承兑或付款时才向从债务人追索款项。

2018-04-22 10:56: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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