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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一户籍地享受折迁政策后,另一方户籍地建房报告有名字,还可以保留原建房时的名字吗?

pub****096 江苏-南通 宅基地咨询 2026.09.23 16:18:16 407人阅读

夫妻双方在一户籍地享受折迁政策后,另一方户籍地建房报告有名字,还可以保留原建房时的名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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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645474条

能否保留,关键看是否重复享受宅基地权益。若一方已因拆迁拿到安置房或补偿,另一方建房报告再写其名,通常会被要求去掉,因农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若仅是历史审批共有人,没重复拿地、没办新证,原名字可先留,但办证、翻建、再拆迁时可能受阻。先调取两边拆迁协议、建房审批表、权属证,找村委和乡镇政府说明;被剔除可提异议、行政复议或诉讼。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交流。

2026-09-23 16:30: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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