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车是过户到我实际使用权是车主买车和买保险所有的一切都车主只是过户在我名下去年发生了一起交夏事故对方起沂到法院把我立为茅二被告现法院判我百分十责任当时交通事发生后交警郑了车主主青对方欠黄法院这次别了车主百分70我百分儿对方百分之20判后示服对方承担~0太低我能不能把百分儿的责任划分击去因为紧紧是过户在我名下我实际设侠用权能否答复一又吗。
这种情况可以上诉争取改判。法院判你承担10%责任,必须是认定你作为登记所有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车辆没保险或车况有问题仍允许使用。如果车是车主实际出资购买、实际支配使用,你只是顶名过户,从未控制车辆,也没有任何过错,那就不该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你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重点围绕“你不是实际所有人、无过错、无支配使用”提交证据,比如购车转账记录、保险缴费记录、车主自认等,改判可能性是有的。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9-06 04:0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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