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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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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损失不是统一数字,得看具体罪名。比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犯罪,司法解释通常把直接经济损失二三十万以上作为起点,但不同罪名标准有差异。国有资产流失、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情形也可能被认定。你手上要有具体判决书或指控材料,才能判断是否够得上。建议尽快把合同、账目、损失凭证整理好,对照涉案罪名对应的司法解释逐项核对。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交流。
2026-08-12 22:45: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