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建议和律师沟通详细情况,稍后给您去电,您也可以私信我,或拨打主页电话联系。
2026-07-10 18:37:33 回复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属于可以请求撤销婚姻的事由。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疾病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法院也可能判离婚如果是长期隐瞒导致了感情破裂。建议收集对方隐瞒疾病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和聊天记录等提交法院。可以同时主张撤销婚姻或离婚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撤销婚姻后视为婚姻自始无效。
2026-07-10 18:33:29 回复
隐瞒重大疾病不直接"判离",另一方可依《民法典》第1053条请求撤销婚姻。须是婚前隐瞒的重大疾病,且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请尽快收集病历等证据,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避免超期。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0 17:58: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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