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人73岁,在北京丰台新发地某摊位的退货区捡了三次水果,不足百元,被诬陷为盗窃3000元拘留中准备判刑?
[律师回复]老人73岁,新发地退货区拿3次烂水果、实际价值不足百元,因二年内3次属于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商家报案时虚报3000元,你们赔1.5万拿到谅解,但谅解不能直接取保撤案;取保失败,马上委托北京丰台区本地刑事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向丰台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重点辩护老人主观以为是丢弃废品、主观恶性极小,争取不批捕,后续目标酌定不起诉不留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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