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去医疗费用外,律师费以甲方收到的湖南地区赔偿款按诉讼收取1?
[律师回复]结论先说:你描述的「律师费按甲方拿到的赔偿款的百分之一收取」,属于风险代理(也就是打赢才按比例付费)。这种方式本身合法,但国家有严格的比例上限规定,各地执行标准也不同,湖南地区可以参考湖南省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重点提醒:第一,风险代理不能用于所有案件,比如婚姻、继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行政赔偿、刑事案这些,法律明文禁止风险代理,只能按件或按标的额常规收费。第二,即使是允许风险代理的案件(比如人身损害赔偿、合同欠款),收费比例也有上限,标的额越大比例越低,最高一般不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三十,你说的百分之一其实相当低,对委托方很划算。第三,风险代理必须签书面合同,写清收费比例、支付条件、办案支出谁承担,避免后期扯皮。第四,注意「赔偿款」是否包含医疗费,很多约定是扣除已垫费用后再按比例算。第五,签约前让律师把计费基数和支付方式讲明白,白纸黑字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