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妇产医院生宝宝,生完后就在妇产医院里面月子中心坐月子,然后15天的时候护理部来告诉我说我宝宝体重只长了90克这个不行,带我去她们妇产医院儿科就诊,医生问我为什么给宝宝喝水解奶粉,我说我乳糖不耐受,蛋白过敏,她说乳糖不耐受只有相对,没有绝对,问我有没测过,我说在家喝过三个月牛奶,一样拉肚子,然后她固执己见,让我转普奶,我的宝宝开始拉肚子了,后面第二天去看又让我转国版水解奶粉喝,第三天呢又说喝回原来奶粉,还是拉肚子,后面护理部建议我去隔壁三级医院看诊,那边判断是牛奶蛋白过敏,给用了深度水解奶粉,喝了就开始拉水了,当时护理部的人没有说你家宝宝拉水很不好,要去三甲医院看诊,问了她们都说情况还好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在处理宝宝健康问题时,应当遵循专业医疗规范和谨慎原则。如果医院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宝宝健康受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你收集好宝宝的病历、检查报告、医生的诊断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问题,可以先与医院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医院对宝宝的病情进行重新评估,并提供合理的治疗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关注宝宝的健康状况,及时就医,确保宝宝得到妥善的治疗和照顾。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22 23:19:52 回复专业解答女职工享有多项劳动权益。平等就业权受《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保障,录用、晋职等方面与男子平等;工资待遇上同工同酬,不得因孕产哺乳降薪或解除合同;有特殊劳动保护权,禁止高强度危险劳动,四期受特殊保护;休息休假权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还拥有职业健康监护权,用人单位要组织相关健康检查。
专业解答员工工作时间突发疾病,单位是否担责需分情况。若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不符合上述情况,单位一般无赔偿责任,但可能需给予一定人道主义援助。
专业解答员工休年休假若不被批准,可与单位协商,说明符合休假条件争取获批。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因单位原因未休年休假,单位应按员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报酬。
专业解答在职职工因重大疾病不能上班,处理方式如下:职工有3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期间单位不得随意解约。职工要及时请假并提供诊断证明等材料,单位需按规定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病假工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及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提前通知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约并支付经济补偿。职工可通过医保报销费用,单位未缴医保致无法报销的,要赔偿损失。
专业解答休息日工作不补休,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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