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下,我外女有精神病,在住院治疗,她的低保卡钱,被民政人偷领了,我告了,要回这笔钱了,请问这低保卡应该在谁手里,现在民政把卡要走了
低保卡是用于发放低保金的专用账户,应当由低保对象本人持有和使用。如果低保对象因精神病住院治疗,无法自行管理,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管理。如果民政人员未经授权擅自领取低保金,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已经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了被非法领取的低保金,这是正确的做法。现在民政要求收回低保卡,如果他们没有合法理由,您可以拒绝,并要求他们说明收回的理由。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7 23:49:10 回复
低保卡是属于低保户本人的财产凭证,应该由低保户本人或者其法定监护人保管。如果低保卡被民政工作人员拿走,这是不合理的。首先,你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他们返还低保卡,并且说明你外女正在住院治疗,急需用钱。其他方面,如果民政部门不配合,你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权益,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被侵占的低保金。再次,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低保卡的领取记录、民政工作人员拿走卡的证据等,以便在维权时使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6-17 23:38:58 回复专业解答若公证执行异议时效已过,当事人可尝试通过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达成新的履行协议。若协商不成,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审查公证债权文书的合法性和执行依据,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专业解答若母亲不配合递公证书资料,首先建议和母亲心平气和地沟通,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并协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咨询公证处,看能否通过其他方式如律师函等正规渠道解决,以避免因母亲不配合延误公证书办理。
专业解答当事人放弃公证是指当事人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主动放弃公证申请的行为。我国公证法对此虽未明确具体条款规定放弃公证相关内容,但依据公证程序规则,当事人有撤回公证申请的权利,且放弃公证后可能产生已缴纳费用不退等结果。
专业解答公证处公证过的双方协议通常是有效的。公证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经过公证的协议在法律上具有较高的证明力。除非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书,否则法院一般会认可其效力,可保障协议顺利履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补偿协议公证需准备一系列材料。自然人要提供身份证明,法人要提供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有授权委托书;协议文本要详细完备;与协议相关的产权证明、财务资料等也是必备的;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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