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在学校相撞受伤的处理:学校内学生之间发生意外碰撞需要根据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承担责任。如果是双方均无故意属于意外碰撞根据公平原则各自承担自己小孩的损失。如果一方有过错如推搡打闹过错方家长应承担对方小孩的赔偿责任。处理方式与学校和对方家长协商确定责任划分。如果学校未尽管理职责如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危险行为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协商赔偿包括医疗费等损失。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将学校和对方家长列为共同被告。建议先与对方家长和学校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处理。
2026-05-30 12:29: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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