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女方抚养孩子,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费2万,男方每月支付1万抚养费给女方。孩子就读民办小学,8k每月,但事实上每月孩子消费支付并未达到2万。孩子后期就读公立学校,生活费又降低了。目前孩子18岁。男方可否主张要回没有支付在孩子身上的钱。
你好,一般不能直接 “要回” 已付的钱,但可以起诉调低并追回明显超出实际需要、被女方挪作他用的部分;孩子满 18 后更难追回,关键看证据。
2026-05-27 15:44:23 回复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一旦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除非有特殊情况,一般不能随意变更或主张返还。抚养费的支付是为了保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教育需要,即使实际花费未达到约定金额,也不意味着男方可以要求返还。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7 13:13:25 回复
农村宅基地面积划分问题可以申请重新确权。向乡镇政府和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重新确权登记。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证、家庭成员情况、房屋现状等材料。如果已办理过确权登记且对面积有争议可申请更正登记。因历史原因面积记载与实际不一致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后申请更正。
2026-05-27 12:17:48 回复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比较着急可直接来电联系我。
2026-05-27 12:11:26 回复
我这边结合你的具体情况 给你做法律分析 看看怎样能帮助您
2026-05-27 12:1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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