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7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这意味着,重整计划草案要获得通过,必须得到至少一半以上的债权人同意,且这些同意的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额要占到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这是确保重整计划得到债权人广泛支持的重要法律要求。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6 09:2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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