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前夫离婚,又与别的男人同居3年,在同居期间男方为他付出了一百多万能追回吗,在这个3年中女方一直为结婚目的数要财产,但迟迟不于男方领证,因男方不同意,导致分开,但女方分开后就于前夫复婚了,这种情况能撤消赠与吗
您好。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与婚姻关系不同,需区分资金性质: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赠与(如彩礼性质),若未缔结婚姻,可主张返还;日常消费性支出和一般礼物,通常不返还;若能证明是借款且有借贷合意,可依法追索。关键看是否有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明借贷关系。女方与前夫离婚后与他人同居,不影响此前的资金追索权。建议系统整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每笔资金用途和性质,尽快委托律师评估诉讼可行性。
2026-05-24 12:13:53 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赠与是基于结婚目的而进行的,但最终婚姻未能成立,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但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赠与的财产性质、赠与时的约定、赠与后的使用情况等因素都可能影响赠与是否可以撤销。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赠与是基于结婚的目的,并且女方在同居期间有欺诈行为或不诚实的行为,那么男方可能有权请求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结合证据和法院的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4 10:40:40 回复
您好,我是家理律师事务所马赛男律师,稍后给您回电了解详细情况后,为您提供法律支持。家理律所9年只做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如果您比较着急可直接来电联系我。
2026-05-24 10:39: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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