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离婚到现在14年了,当时是法院判决离婚,归属女方的东西,及欠女方家的5000元钱没有给女方,因为有一个2009年出生男孩当时判给男方了,因为男方从2017年结婚不让我联系他不让打扰他,也看不到孩子,所以从那时也就没有给抚养费,今年他因为男方现任妻子跟人跑了,突然法院起诉要抚养费,女方在没有接到法院通知的情况下,法院直接判决并冻结女方银行卡2万9千多元。这个合理吗
2012年法院判决离婚已生效14年,您与男方婚姻关系早已解除。男方2017年起不让您联系他说明对方不愿与您联系属个人自由。如涉及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或财产问题可依据原判决申请执行或另案处理。请说明具体诉求以便进一步分析。
2026-05-17 13:39:01 回复
这种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离婚后关于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的问题,应当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如果当时男方没有履行给付女方财产和偿还债务的义务,女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其他方面,关于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虽然男方之前不让联系孩子,但孩子始终有权利获得父母的抚养费,不过法院在判决抚养费时,应当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实际需要。再次,法院冻结银行卡应当有合法的依据和程序,如果女方认为法院的判决或执行措施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最后,建议女方积极与法院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诉求,争取合理的解决方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7 01:0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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