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男方一起两年半,婚前我与男方说清楚没有房子我不会跟你一起,除非你在当地买房子,男方是外地的,三月底我们登记了,婚前男方父母叫我们先登记,五月份才买房,登记了几天后男方父母说借不到钱买房子,不买了,而且在这期间我流产了,男方就说我们不合适,就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我所有问题,一直冷暴力,内耗,两年半期间我为他打了四个孩子,甚至割了一条输卵管,既然男方做不到就没必要继续一起,现在我想要补偿,
您好,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婚姻关系中配偶的人身权益保护和夫妻共同财产问题。首先,登记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若有证据证明系赠与双方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赠与男方个人,则需结合出资意图认定。其次,冷暴力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以此作为感情破裂的事由。建议您收集冷暴力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同时保存好购房出资凭证,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6-05-11 01:31:31 回复
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与男方之间存在婚前协议,即男方需在当地购房作为结婚的条件。如果男方未能履行这一协议,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1. 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男方及其家人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2. 法律咨询: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在法律上的权利和可能的补偿途径。3. 证据收集:收集所有与婚前协议、男方承诺购房以及您因此遭受的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协议、录音、医疗记录等。4. 法律途径: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效,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请注意,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和形式,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您的情况较为复杂,涉及个人健康和情感因素,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法律帮助。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1 01:29:5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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