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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老师您好:请教您一个问题,前夫搞股票投资,欠下不少债,离婚了,孩子还小,住在一起照顾,这种情况下还会不会被认定为共同负债。
你好,只要你没签字、没追认、没拿炒股收益养家,他婚内炒股欠债=他个人债务;离婚后再欠债,更和你无关。哪怕还住在一起,也不会被轻易认定为共同负债。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务是前夫个人投资股票所欠,且您未参与或未从中受益,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后,您和孩子的生活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但前夫的个人债务不应由您承担。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债务发生的具体情形和证据来判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得详细法律意见。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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