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没领证,共同生活三年半,现在分手了,对方要求反还期间的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之间没有法定的财产共有关系。因此,如果你们在共同生活期间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那么分手后,原则上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对方要求返还共同生活期间的费用,需要具体分析这些费用的性质。如果是赠与性质的支出,通常不需要返还;如果是借款,则需要返还。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6 14:46: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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