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方父母去世前没有遗嘱,之后因落实政策归还老伴和她姐姐共同继承,由于老伴姐单位赶上福分房原因,把共同继承得二分之一,协议赠与我老伴一人所有,想问,这种情况,我和老伴是共同的房产吗?还是有多少部分共同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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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3:00:13 回复
首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老伴和她姐姐共同继承了房产的二分之一份额,之后她姐姐将自己的一半份额协议赠与给你老伴,那么现在你老伴就拥有了这部分房产的全部份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和你老伴对这部分房产是共同共有的。如果想要明确产权归属,可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为你们双方共有。这样在法律上能更清晰地确定你们的共有关系,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5 11:04:17 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老伴姐姐将她继承的房产份额赠与给您的老伴,那么这部分房产就成为了您老伴的个人财产。至于您和老伴是否共同拥有这部分房产,需要看房产是否在您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属于您老伴的个人财产。具体情况还需结合房产登记和赠与协议等具体文件来判断。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5 11:03: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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