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两方谈好的彩礼26万,最后男方20万要办,女方不同意,然后打掉娃娃,这个需要男方怎么赔偿?在这期间给了2万,然后用于拍照片和订酒店了
这种情况比较复杂,首先从法律角度讲,彩礼的给付和返还,一般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和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已经就彩礼数额达成一致,那么原则上应该按照约定履行。对于女方打掉孩子这一行为,法律上一般认为这是女方对自己身体的自主决定权,男方不能强制要求女方生育。但是男方如果因为女方打掉孩子而遭受精神损害,可以要求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至于男方之前给的2万,如果用于共同支出,那么这部分费用在法律上一般视为共同消费,不需要返还。建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03 00:01:2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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