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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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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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离婚方面: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务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若只有一方到场,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放离婚证,此时若想离婚,可与对方再次协商确定时间一同前往办理。
(二)诉讼离婚方面: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不存在类似冷静期后一方到场的问题。应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证据。若证据充足,法院经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证据不足则难以判离,需补充证据或选择合适时机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仅一方到场,无法完成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发离婚证。
2.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后一方到场的情况。法院判离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有重婚、同居、家暴等法定情形且证据充足,法院可判离;证据不足则一般不判离。
结论:
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仅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完成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离婚证;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后一方到场的问题,法院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仅一方到场不符合协议离婚的程序要求,所以无法完成离婚。而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关键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且有证据证明时,法院可判决离婚,证据不足则一般不会判离。如果大家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不知道如何处理自己的情况,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议离婚需经过冷静期,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仅一方到场无法完成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发证。而到法院诉讼离婚,并无冷静期后一方到场的概念。
应对措施和建议如下:
1.若想通过协议离婚,双方要提前沟通协调好时间,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避免因一人无法到场而导致离婚进程受阻。
2.若选择诉讼离婚,要准备好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相关材料,以增加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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