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右转对方直行,对方撞的我,现在对方除了保险公司赔付的车损和就医费用,他直一直要所谓的交通费(事故发生地城市和上班城市之间)以及他上班所在城市住处和上班地点(一个城西一个城北)往返租了个车,这个租车费要我提供,保险公司不认,他就让我赔,这个法律上怎么处理
根据《民法典》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赔偿因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对于交通费和租车费,如果这些费用是因事故导致的必要且合理的额外支出,责任方应当赔偿。但赔偿范围应限于合理和必要的费用。如果对方要求的交通费和租车费超出了合理范围,你可以拒绝支付超出部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3 18:14:16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租车费和交通费的赔偿需基于实际损失及相关证据。保险公司的态度也需要进一步了解其拒赔理由。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6-04-13 18:12: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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