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当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为原则。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况,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或者母亲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法院可以判决由父亲直接抚养。如果您的妻子想要离婚并放弃孩子的抚养权,您作为父亲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在离婚诉讼中,您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您有能力并愿意抚养孩子,同时也可以提供证据说明妻子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条件和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有一定年龄和判断能力),做出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1 21:25: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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