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没有申请执行,那么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因此,如果判决书已经过去十五年,且在此期间没有申请执行,那么原则上是不能再次申请执行的。但是,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理由未能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恢复执行。因此,虽然一般情况下十五年后的判决书不能执行,但在特殊情况下,仍有可能通过法院的审查恢复执行。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1 12: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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