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到我家雨蓬上,未造成伤害,已报110,当时有事没有去派出所登记
您好,高空抛物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实际伤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财产安全构成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建筑物的使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您已经报警是正确的做法,即使当时没有去派出所登记,也可以事后补充。建议您尽快联系派出所,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目击者证言等,以便警方调查。同时,您也可以向物业或者社区反映情况,请求他们协助调查和处理。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9 15:12:35 回复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