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在此类案件中,由发生人身伤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因为自身能饮多少酒自己最清楚,并且个人的酒量还会随心情、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即使是熟悉的人也难以判断。所以,在此种案件中,受害者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在案例所描述情况下,共同饮酒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法律虽未明文规定,在醉酒人酒后驾驶酒友是否有劝阻的义务,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驶而未加劝阻的情况下,如果出事,同饮者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共同饮酒者在酒驾者酒后驾驶的情况应当承担一定的劝阻义务。在案例中,在丁饮过酒后驾车离去的情况下,甲、乙、丙三人如果未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最后丁酒驾死亡,甲等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已经劝阻,但是丁执意驾车离去,此种情形,一同饮酒的人即甲、乙、丙三人即可免除赔偿责任,仅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除去酒驾未劝阻的情形,在以下因饮酒而发生的纠纷中,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同饮者仍要根据相应的情况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而加以劝酒 因为饮酒而引发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而致残甚至死亡的情况数不胜数,所以作为“酒友”,对对方能不能饮酒是否知悉在承担过错责任时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明知对放不可饮酒,不加劝阻,诱发疾病,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如果不知对方不可饮酒而加以劝酒导致悲剧发生,在此种情况下,同饮者应当依据公平责任原则,承担非过错责任,仅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二、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如果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故意灌酒、要挟、对方等行为存在时,即可认定为同饮者主观上存在过错,此种情形中,对于损害的发生,同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然,在此种情况下,强迫并非暴力行为,醉酒人本身也寻在一定的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应当减轻酒友的赔偿责任。
三、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之前曾经发生过因醉酒而摔到路边的沟里死亡或者“酒后冻死”的情况。在此种情形下,同饮者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少责任,要根据醉酒者自身的具体情形来分析。如果醉酒者已经失去或者即将失去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神志不清,此时同饮者负有相应的监护义务,如果未将醉酒者送至医院或者家中并未保证将其置于有人看管的环境中,此情形中如果发生意外,则同饮者存在过错,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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