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离婚协议部分是被逼迫所写,受胁迫方应及时收集能证明存在胁迫情形的证据,比如相关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二)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受胁迫方要尽快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受胁迫签订条款的请求。
(三)在处理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陈述受胁迫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1.被逼迫写的离婚协议部分无效。离婚协议包含婚姻解除、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婚姻解除要以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为准,不单看协议。
2.若能证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是受胁迫签订,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
3.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4.受胁迫方可通过法律维权,但要举证证明存在胁迫情形。
结论:
被逼迫所写的离婚协议部分无效,受胁迫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法律途径撤销涉及财产、抚养等条款。
法律解析:
离婚协议包含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解除婚姻关系以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为准,非由协议单独决定。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若能证明是受胁迫签订,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不过,受胁迫方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存在胁迫情形。若遇到被逼迫签订离婚协议的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逼迫所写的离婚协议部分无效。离婚协议涉及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其中解除婚姻关系以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为准,不取决于协议本身。
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若受胁迫签订,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受胁迫方要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协议被撤销后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受胁迫方若想维护自身权益,应积极收集能证明存在胁迫情形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
2.务必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及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协议的请求。
3.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在法律程序中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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