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早上出车祸了我骑的是电瓶车对面是轿车,警察判责是对方全责,然后我没有受伤。对方走了保险,只赔了修车钱,说我没有受伤没有误工费和修车期间的交通费。而且现在说是转到我的个人账户修车的钱然后让我付给修车的人,而且修车的人是他们联系的。
首先,虽然你没有受伤,但修车期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也是合理的诉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中,即使没有人员受伤,受害者也有权主张因事故导致的合理费用损失。其次,对方通过保险赔付修车费是正常的,但修车费直接转到你个人账户再由你支付给修车人这种方式不太合适,建议你和对方协商,让修车费用直接支付给修车方,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最后,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修车期间的交通票据、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3-31 18:1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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