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商标法律咨询 > 商标宣告无效之后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商标宣告无效之后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唐* 浙江-金华 商标咨询 2018.04.13 20:43:43 16人阅读

我们公司的申请的商标,申请上去被通知商标申请宣告无效,商标宣告无效之后权利人是否可以申请复审?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金华知识产权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2014年5月1日新《商标法》施行以来,商标局在国内注册领域开始适用新《商标法》第五十条对引证商标有明确的要求,即“撤销”“宣告无效”“注销”等情形的无效商标,且时效为一年内。
对“撤销”和“宣告无效”的商标而言,如商标权利人接受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决定而没有提起复审或诉讼等,则从该商标的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一年内,都属于第五十条规定的范围。商标权利人提起复审或诉讼,在复审或诉讼结论未定时,该商标仍然属于有效商标,不属于第五十条规定的范围。
所以如果是原权利人是可以再次申请注册,如果是非原权利人是,得一年后才能申请注册新商标。

2018-04-13 20:50:4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知识产权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