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还是村集体成员,且家庭整体符合“一户一宅”(即村里没有宅基地),申请资格通常不受城市商品房影响。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申请则不予批准:
· 名下已有宅基地:你在村里名下已有宅基地,再申请新宅基地是不可以的。
· 违规处置了房屋:如果你将村里原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成了经营用途,再申请新的宅基地也不会被批准。
· 资格条件不符:部分地区(如广东中山)明确规定,成员在城里买的国有土地上的住房,不计入“一宅”的认定,这通常被视为利好。
最关键的一步在于村集体成员资格的认定和村级公示。如果你已经全家迁设区市市,转为城镇户口,那就失去了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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