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履行入股合同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财物,达到一定标准会被立案追诉。具体情形有虚构事实诱使他人签合同、无履行能力却签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等。当骗取财物数额达二万元以上,就满足立案追诉条件。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投资者在签订入股合同前,应仔细考察合作方的信誉、经营状况和履行能力,核实相关信息真实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资金流向和项目进展。若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要及时收集保存证据。若遭遇合同诈骗且符合立案标准,受害者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警方调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在入股合同领域,若有人怀着非法占有的目的,在签约和履约时实施欺诈行为骗取对方财物,达到标准就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具体欺诈情形多样,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无履行能力却签订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等,这些都属于典型手段。
(3)当骗取财物数额达到二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受害者此时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依据实际情况调查,符合条件便立案,犯罪嫌疑人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签订入股合同要谨慎审查对方信息和履约能力,发现可能的欺诈行为及时咨询,避免财产损失。
(一)若发现有人在签订、履行入股合同中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使签订合同,无履行能力却签合同,收受财物后逃匿等行为,且涉及财物数额达二万元以上,应及时收集相关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
(二)携带收集好的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说明详细情况,包括合同签订过程、对方行为表现、财物损失情况等。
(三)在警方调查过程中,保持与警方的沟通,提供可能的线索,等待调查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1.在签、履行入股合同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对方财物,达到标准会立案。情形有虚构实情诱签合同、无履行能力仍签合同、收财物后逃匿等。
2.签、履行合同中骗财物,数额超二万元应立案追诉。
3.符合情形和数额标准,受害者可报案,警方调查后,符合条件会立案追究嫌疑人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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